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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要点:民法的适用范围
时间:2015/3/4  来源:网络  作者:广东成考网  浏览:1445 次
导读: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要点:民法的适用范围

民法的适用范围

1.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——时间效力

(1)民事法律的生效:民事法律自施行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,即法律生效。

法律生效的日期:发布之日起生效、法律颁布以后确定的日期生效。

(2)民事法律的失效:民事法律在废除时停止效力,即法律的失效。

民事法律废止的情况:明令废止、新法代替旧法。

(3)民事法律的溯及力:民事法律对其生效之前的行为是否适用。一般民事法律没有溯及力。

2.民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

民法在哪些空间领域内发生效力。

(1)一般规定:

《民法通则》第八条规定: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,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

(2)例外规定:

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:“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原则,结合当地民族的特点,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单行条例或者规定。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,依照法律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者备案;自治州,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,报省,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批准。”

3.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

民法对人的效力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民事活动,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;

《民法通则》关于公民的规定,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、无国籍人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

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,与中国公民或法人发生民事纠纷的,通过外交途径解决,但其自愿向中国法院起诉的,我国人民法院有管辖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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